各镇、街道文体站、各区属体育社会组织:
根据《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的精神,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使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长期稳定和规范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1.使培训学员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做全民健身的宣传者、科学健身的指导者、群众健身活动的组织者、体育场地设施的维护者、健康生活方式的引导者。
2.使培训学员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体育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理解,提高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主动性;丰富社会体育的基础理论知识,提高社会体育工作的业务能力,基本达到协会相关工作岗位的要求。
3.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培训的全体学员。
二、培训机构
1.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工作由常州市金坛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负责培训和管理,对培训合格人员颁发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
2.国家级、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及社会体育指导员岗前培训工作分别由国家体育总局、江苏省体育局、常州市体育局负责,对培训合格学员颁发国家级、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由本协会归口注册、考核、管理。
3.本协会培训部根据各单项体育协会对社会体育指导员需求和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年度技能培训与再培训计划,报送协会秘书处,便于统筹安排。
三、培训形式
1.培训类别:分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岗前培训(分体育志愿者与社会体育指导员两类)与在岗培训三种。
2.培训方式:技能培训与理论培训,集中培训与自学,实践培训与考核相结合方式。
3.培训内容:由本协会根据相关单项体育协会工作要求、体育基本知识、活动组织管理、体育健身指导、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等方面。
4.学员要求:近一年内开展或协同开展30次以上志愿服务;了解体育健身和竞赛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方法,能够承担一般性体育健身咨询和指导工作;了解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法,能够组织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四、培训实施
1.本协会培训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上报协会秘书处,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以文件或纪要形式审批后。开始实施。
2.技能培训与考核由本协会负责组织与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需通过技能考试合格,方可参加理论培训与考核。
3.理论培训由本协会负责聘请一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或高等体育院校毕业的在职体育教师、体育工作者和经验丰富的相关专家担任。
4.培训师资由本协会秘书处审批后向其颁发聘书。
5.协会培训部确定培训师,并提供培训目的、参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培训资料,按照培训计划开展培训。
6.协会培训部设班主任负责参训学员培训考勤管,实行培训签到表上签到制或点名制,作为参训学员的成绩考核依据之一。
7.参训人员应佩戴“学员培训证”,严格遵守 “学员守则”与“学员考勤制度”,确保培训正常进行。
五、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方式: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培训考核由本协会负责,采用闭卷考试与出勤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及考勤达标者为合格。对考核合格者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颁发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
2.对已取得各单项体育项目中等等级或以上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可免技能培训考核,凭等级证书申请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理论培训;
3.已取得相应体育项目中级或以上等级证书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已取得技能考核合格证明的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组织进行理论培训与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证。
4.技能考核由培训部根据培训师资题库,抽样出题,并组织实施,安排人员进行监考。
六、培训档案
1.培训档案的管理工作由协会培训部负现,定期搜集、统计、汇整和归档培训资料,并保证其安全性和完整性。做好培训档案的保密工作。
2.培训档案培训计划、方案、工作总结报告、评估资料等;培训师的聘任和培训教材、教案等;
3、参训人员的考核资料、培训签到表、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核表等。
七、附则
本办法由金坛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制订并负责解释。